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环保设施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1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环保设施的管理。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设施的监督管理
2.2 设施所在车间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2.3 维护车间负责环保设施监测仪表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3.环保设施定义:
3.1 凡为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所设立的设备、装置及工程设施,均属环保设施。
3.2 生产上所需而又为环保服务的设施,主要为环保服务的则属环保设施。
3.3 为保护环境所采取的“三废”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属于环保设施。
3.4 用于环境保护监测的装置及仪表等属于环保设施。
4.环境保护设施
4.1 主要环保设施
tdi公司主要环保设施包括:水汽锅炉脱硫装置、水膜除尘装置、造气炉旋板除尘器、光气碱破坏处理系统、氢化尾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
4.2 环境保护监测装置、仪表
环境保护监测装置、仪表有总排污口cod、氨氮、ph值、废水流量计在线监测装置;锅炉烟气so2、氮氧化物、烟尘在线监测装置。
5.环保设施日常管理
5.1 主要环保设施日常管理
5.1.1 主要环境保护设施所在单位不得随意停用、改造、搬迁环保设施。主要环境保护设施需要停用(或改造、搬迁)时,应向安全环保部报告,由安全环保部上报主管副总批准方可实施。
5.1.2 主要环保设施新建、改造时,应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安全环保部上报主管副总批准,由安全环保部报上级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1.3 主要环保设施由环保设施所在单位负责环保设施的正常、稳定与主体装置
同步运行;所在单位负责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及维修,保证设施完好率、运转率及处理效果达到规定的要求。
5.1.4 主要环保设施所在单位要有完整的环境保护设施操作规程和完善的.运行操作记录。
5.1.5 质检中心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对环保设施处理效果进行监测。
5.1.6 主要环保设施所在单位对环保设施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拖延,因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造成排放超标或污染,要与公司考核挂钩。
5.2 环境保护监测装置、仪表日常管理
5.2.1安全环保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运营资质单位对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进行监督管理。
5.2.2安全环保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运营资质单位对废水cod、氨氮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进行监督管理。
5.2.3环保监测仪器所在车间负责在线监测仪器日常巡检,如出现异常,通知安全环保部进行处置。
5.2.4安全环保部负责在线监测仪正常运行。如状态发生改变,安全环保部应及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6.环保设施检修
6.1 环境保护设施检修环保设施所在单位要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并由安全环保部报上级环保部门备案。
6.2 环境保护设施检修时,应做到按时检修,保证质量;检修期间严格控制污染物和清洗液等的排放,坚持不随便倒、放、洒,做到无污染检修;
6.3检修期间需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时,须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并采取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污染及损失者要追究当事人和车间责任。
7.记录
《废气污染源监测报表》
《污水处理场监测报表》
《厂区废水排放监测周报》
《总排口废水监测报表》
8.支持性文件
《三废排放管理》
《环保监测管理》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21、目的
为了加强环保设备的检修与管理, 及时排除环保设备各种故障, 提高环保设备运转率,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检修与管理。
2.2 环保设备检修管理是指检修维护单位人员在检维修过程中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外协技术改造人员的环境行为监督管理。
3、环保设备的范围
3.1 废水处理设备、废水处理回收设备、废水循环利用设备。
3.2 废气处理设备,除尘设备、余热发电设备、废气回收设备。
3.3 废渣、固体废弃物等综合利用设备。
3.4 噪音防治设施及设备。
3.5 凡属于以治理污染为主要目的进行技术改造所增加的收尘设备。
4、职责
4.1 验收合格的环保设备, 转入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管理, 由相关部门(车间)负责环保设备的运行和管理,建立本部门(车间)的环保设备台帐;每月将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报安全生产部。
4.2 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保护设备工艺条件的控制管理,以确保环境保护设备正常运行。
4.3 技术动力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环保设备的管理,并建立公司环保设备台帐。
4.4 技术动力部按照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对有关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报安全生产部、环保设备所属车间,并存档和留存各一份。
4.5 各使用车间和动力车间负责对环保设备的维护、检修,以确保环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4.6 安全生产部负责对维护检修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4.7 技术动力部对公司人员在检维修过程中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外协技术改造人员的环境行为具体负责。
4.8 技术动力部下发设备检修计划时,应包括环保设备的检修计划及环保措施的'内容,在检修费用中列支。
4.9 各车间负责对管辖区内环保设备进行检修,并对检修过程进行管理。
5、一般规定
5.1 环保设备正式投运前,应按照环保设备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2 环保设备所属车间要执行技术动力部下发的生产设备管理和运行相关指标,确保环保设备与主机设备同时投入运行。
5.3 对环保设备的运行,必须严格控制工艺参数,严肃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填写岗位记录。对误操作、不投运环保设备造成处理效果差或污染环境的,要纳入考核,污染严重的追究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5. ……此处隐藏2087个字……炉炉渣、脱硫岗位除硫生成的硫磺等。
2、公司应做好废渣的回收利用。造气炉炉渣、锅炉炉渣、硫磺均回收自用,或按合理价格售与砖厂。
3、公司应有专人负责对炉渣进行清理和销售,保持场地道路的`畅通,避免因清理不及时而影响生产。
七、污染事故管理
1、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公司应制定完善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2、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救援队伍职责,对信息报送、出警、现场处置、污染跟踪、调查取证、后勤保障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3、公司《环境污染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一般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4、公司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并上报环保部门与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将污染突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5、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后,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规要求,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协助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出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八、新建项目环保管理
1、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即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新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前开展环评,并逐级上报环保部门批复。
3、新建设项目试运行后,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九、环保台帐与报表管理
1、公司环保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帐,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2、公司环保职能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环统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迟报、漏报、错报一次,扣主管人员20元。
3、公司环保台帐或报表保管年期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奖励和惩罚
1、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照《环境保护法》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赔款、行政处分、开除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附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业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环保职能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3、本制度自发布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5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环保设施的使用、维护检修与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环保设施在保护和改善环境中的作用,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 适应范围
本办法适应于矿属拥有环保设施的车间和相关管理部门。
3 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以及其他以防治环境污染为目的设备和装置。
4 管理职责
4.1 安全科负责制定和修改我矿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对各车间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和考核。
4.2 机动科负责将环保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环保设施备品备件的供应及质量。
4.3 供应科负责环保设施附属材料的供应及质量。
4.4 劳资科负责环保设施岗位员工的培训、考核及评价。
4.5 各车间负责编写本单位环保设施大中修计划,上报机动科;负责制定本单位环保设施管理制度,上报安全科备案;负责本单位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实施整改,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负责提供监测环保设施的必要条件。
5 管理程序
5.1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1 凡已竣工并投入运行的环保设施,机动科及车间必须与生产设备同等管理、同步完好运行、同步维护检修。
5.1.2 各车间环保设施如需暂停运转、闲置的,必须报机动科、安全科备案。
5.1.3 各车间对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要及时安排检修处理。
5.1.4 各车间环保设施正常停机检修,必须提前三天向安全科递交《环保设施停运报告》,检修完成后,第二天递交《环保设施恢复运行报告》。
5.1.5 各车间环保设施因故临时停运时,要立即采取防治环境污染的应急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尽快恢复运行,停机后,在24小时内向安全科递交《环保设施停运报告》。
5.1.6 各车间环保设施因生产工艺改变或技术落后等原因,需要拆除更新的,由设施所在车间提交《环保设施拆除更新报告》,报机动科和安全科备案。
5.1.7 环保设施要有专人管理或操作,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正规操作。
5.1.8 机动科应及时供应环保设施备品备件等,确保质量合格。
5.1.9 供应科应及时供应环保设施附属材料等,确保质量合格。
5.1.10 劳资科和各车间对环保设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加强环保意识、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及考核,确保合格上岗。
5.2 奖励和处罚
5.2.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矿给予表彰和奖励。
5.2.1.1 被市环保局及集团公司环保处评为环保设施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
5.2.1.2 被市环保局及集团公司环保处评为环保优秀设施和先进设施的.环保设施所属单位。
5.2.1.3 在环保设施日常管理上业绩突出的个人。
5.2.1.4 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著的个人。
5.2.2 凡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不重视,不负责任,导致出现偏差的,矿将依据《露天铁矿安全绩效考核》的规定给予扣0.5—1分处罚。情节严重,影响矿誉的,给予翻牌处罚。
5.2.3 各车间及相关科室,因工作失误,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被上级部门处罚的,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5.3 附则
5.3.1 本办法由矿安全科负责解释。
5.3.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6 相关记录
6.1 《环保设施运行考核表》
6.2 《环保设施停运报告》
6.3 《环保设施恢复运行报告》
6.4 《环保设施拆除更新报告》
7 相关文件
7.1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7.2 《××专业管理考核办法—环保设施管理考核》
7.3 《××××露天铁矿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7.4 《××××露天铁矿环保设施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