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联物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4 11:34:22
社联物资管理制度

社联物资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联物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社联物资管理制度1

为使社联物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汕头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特制定本条例。

一.物资管理条例

1、社联物资的所有权、管理权及使用权归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所有,由社联秘书处代管;

2、社联的所有物资统一放置在731社联办公室,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秘书处的`批准,不得将社联物资带出社联办公室;

3、秘书处须定期对社联物资进行统计、检查和检修,定时向社联主席团提交物资情况报告;

4、为支持社团和其他学生组织的活动开展,社联依据本办法将物资使用权部分转让给社团和其他学生组织;

5、各社团和学生组织不得私自出借社联物资给其它未经社联同意的社团及其他学生组织,违者社联将追究相应责任,并可能在今后拒绝出借任何物品给该社团。

二.物资申请条例

1、社联物资申请批审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2、秘书处负责对物资出借情况进行审批并登记,根据社联物资使用的实际情况,有权决定考虑是否借出;

3、社联办公室的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做好社联物资的出借与归还情况登记工作;

三.物资出借及归还流程

1、社联物资申请须在物资使用前四天或更早进行,不得早于一周;

2、登陆社联主页—〉资料下载,查看相关信息并下载社联申请表格;

3、填写表格并联系秘书处负责人,秘书处负责人须在申请表格上签署意见;

4、在使用当天或前一晚,由值班人员陪同申请使用组织成员到社联办公室领取物资;

5、在使用当天或次日,经值班人员检验物资完好后归还社联办公室并作相应的记录。

秘书处负责本条例,监督权归全体社联人。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汕头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附:社联物资清单

社联物资管理制度2

说明:

1、社联办公室物资包括固定物产、档案资料等;

2、社联办公室物资根据相关手续免费向社团借用;

3、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所有物资由办公室在主席团领导下统一管理;

为保障办公室公共物品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物资管理制度:

1、办公室固定物产、档案资料需分类整理存放在规定位置,统一交由办公室指定的物资管理人员分配管理;

2、办公室所有物资及其使用情况须详细记录在册;

3、办公室物资管理人员负责所有物资,要爱护物资,严禁损坏,若有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

4、办公室的门钥匙由社团联合会各干部持有,严禁转借给他人;档案柜的钥匙仅由主席与主任保管;未经社联主席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配钥匙;

5、任何人不得将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当成私人寓所或活动场所、擅自进行私人活动;

6、各部门的物产,由各部门的.部长统一负责和管理,并到办公室做好所拥有物产的登记,由办公室在每学期末进行清查;

7、各部门若需购置新物品,需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和分配并及时登记在册;

8、全体社联成员应当爱护社团联合会的公共财产,如有因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物品遗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9、使用办公室后要及时整理办公室,锁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10、每学期期末办公室须对对本学期所有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和清查。

物资借用制度:

1、社联各物资的借用均不得超过一周,如需继续使用应续借;

2、社团需借用办公室物品时,须填写"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物资申请借用登记表";借用人须出据会长证或社团会员证,经审核签字后方可外借;

3、被借用物品归还时,物资调配员应检查物品是否完好,并填写好"被借用物资归还情况登记表"并由归还人签字;

4、物品借用人要爱护物品,严禁损坏,所有物品若有损坏须照价赔 偿;

5、社联各部门借用物品应向办公室当次值班人员申请登记,并在使 用完毕后一天内自觉归还;办公室值班人员须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告知物资调配员;借用人是物品安全的直接负责人;

6、若有其他组织申请借用社联物资,需由其组织最高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组织公章;

注:凡欲申请借用社联办公室物资的社团或其他组织须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登记,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社联物资管理制度3

1. 协会举办大型活动提交的策划书,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上交社联策划部,并全力配合策划部做好修改工作。策划书需提前7个工作日到达监管部,以便留有充裕时间完成各项申请工作。如不按时提交,导致活动无法如期举行,一切后果将由协会承担。

2. 协会举办大型活动(提交策划书的活动),在策划书到达监管部后两天内上交活动相关的各种审批表。协会举办小型活动,需提前3个工作日上交活动审批表。如不配合,监管部将考虑拒绝协会的活动申请。

3. 协会申请活动场地,需向监管部提交场地审批表,不得向社联监管部以外的其他的部门或组织申请。如有指导老师同意申请,则需提前向监管部说明情况,若违反规定,监管部将不再提供后续帮助。

4. 协会活动申请社联仓库物资(如:学生桌椅,桌布,幕布,胶凳,帐篷,台签等),直接联系社联监管部,并在提交的审批表通过后,由监管部联系秘书,处确定好领取物资的时间,协会则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领取物资。协会归还物资时,需先联系监管部,归还的物资经秘书处确认无损后,再由监管部在物资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5. 协会申请的物资(非社联仓库所有),需向院社联监管部上交物资审批表,再由监管部进行申请,不得未经监管部同意,擅自向其他组织申请借用,如违反规定,监管部将不再提供后续帮助。

6. 协会向社联监管部申请的课室等活动场地以及场地内的一切设施,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私下借出使用。如有发现,将给予警告。

7. 协会申请摆摊,需准时到达约定地点领取物资,并于摆摊截止时准时收摊归还。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物资,协会需自行保管直至第二天社联办公室值班时间归还。且在使用物资期间,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把物资在无人看守的情况下滞留在摆摊地点,违反规定者给予警告,如有损坏、丢失,需自行修理或按原物赔偿。

8. 协会举办活动,如有邀请其他协会参与表演,则需提前两个工作日上交邀请函给监管部。如有其他组织邀请贵协会参与表演,则需提醒组织提交邀请函到社联监管部。

9. 协会在活动过程中,不配合社联各部门工作,态度傲慢,举止粗鲁,不服从工作安排,将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将考虑取消本学期举办活动资格。(注:若协会态度有所改善,且上交检讨书于监管部,监管部将考虑撤销处分)

10. 协会举行大型活动(提交策划书的活动)后,需在一周内上交活动总结书,包括两份纸质版和一份电子版,其中纸质版交由监管部,电子版则直接用U盘拷贝到社联办公室电脑中。

11. 协会在日常活动中,不得与其他协会发生冲突,如有矛盾需及时向社联监管部反映,并由监管部参与协商解决。如发生口角冲突,甚至肢体冲突。一经查实,将给予警告,或取消协会评优资格。

  院团委·社团联合会

  20xx年9月

注:1. ①督导主任根据以上条例,再结合会员部的相关数据,及参考其他各部门的意见。每两个月评选出每个类表现最优秀的一个协会,并授予“社团之星”的称号;表现差的协会给予通报批评。②对于获得“社团之星”和被通报批评的协会,将在6.7栋教学楼处和社联办公室门口设展板公布。③社联网编部也将对上述协会在其它通讯平台公布(包括会长群,社联官网,社联微信,天院树洞等)。④对评选为“社团之星”的协会,社联将授予奖状表彰,对于多次获得“社团之星”的'协会,社联将向院团委争取更多的院级证书名额,对于表现差的协会,将减少甚至取消获得院级证书的名额。

2. 对于给予过警告的协会将取消本次评选“社团之星”的资格。

3.上述内容作为每学年评选五优社团和十佳社团的主要依据。

4.邀请函和活动总结书事关协会各项评优,请各协会给予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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