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4 11:35:58
工作管理制度(15篇)

工作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作管理制度1

1、建立和管理责任社区内所有的家庭档案,实施致病行为干预和家庭健康促进计划。

2、按照规定的预防保健服务项目,根据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上门落实相应的工作任务。

3、掌握责任区内服务人口基本健康状况,及时督促服务对象按规范要求接受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计划免疫、慢病管理。

4、负责完成辖区内高血压病人、糖尿病人、结核病人、精神病人等的随访管理,完善家庭电子档案工作,及时补充和更新。

5、及时收集、核实、报告责任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及传染病等,并协助完成调查处理。

6、协助中心公共卫生科开展责任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托幼机构、饮水卫生检查及管理。

7、重点做好老年保健工作,提供家庭护理、残疾康复技术指导服务。

8、有计划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以讲课、咨询及健康处方等形式向服务对象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9、及时收集、核对、统计、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信息。

工作管理制度2

一、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工作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种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责任落实到专人,任务落实到部门,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一)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

(四)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六)定期排查、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八)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九)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任何商业性活动。

(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十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应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班主任和全体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条学校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灾、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九条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防在萌芽状态。

第十条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黑板报和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应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缗课,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生活、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和 ……此处隐藏12020个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产管理,创建“和谐校园、节约型校园”,提高校产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合理化配臵,减少国有资产流失,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配合学校班级评优,学校总务处充分总结经验,特制定此《校产管理细则》,并希望在实施过程中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

第二条:本《细则》中的校产指学校财产或学校公物,包括学校的各种教学建筑、设施、设备、仪器、水电、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等。学校财产属国家财产,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损坏。

第三条:校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校长室→分管副校长→总务处→班级的管理过程,学校总务处负责全校财产的登记、分配、监管、检查,落实损坏赔偿、报废核销。

第四条:生活用品、教学用具、办公用品实行办公室、班级计划管理,合理确定每学期或每学年用量,定额发放。

校产管理内容分“班级学生校产管理”、“办公室教师校产管理”、“承租或其他校产管理”三部分内容。

第二章 班级学生校产管理

第五条:以班级为单位,学校总务处与各班级在学期初签订校产管理责任书(校产清单),班主任以班会课为主教育阵地,及时地经常地对学生进行校产管理教育,不断强化学生爱护校产的意识,学校总务处通过每月例行检查和抽查的形式对每班校产使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班级评优内容。

第六条:班级学生校产管理的具体内容有:

1.班主任是班级校产管理责任人。

2.学生应养成爱护学校公物的良好习惯,不在课桌、墙壁、讲桌等处乱贴、乱涂、乱画,课桌责任到人,其余责任到班,爱护班级中的供电设备,并正确、小心使用。严禁在讲桌内堆放大量书籍、杂物。

3.爱护公共设施,如水笼头、消防栓、扶手、篮球架、路灯开关,责任区域划定参照卫生包干区。爱护体育用具、实验器材、图书资料及其它一切教学用品。

4.节约用水、用电、用纸、节约粮食。不开晴天灯,杜绝无人灯,放学离开并关好门、窗、灯。

5.敢于承担责任,勇于同一切破坏校产现象作斗争,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总务处举报,对举报有功者,给予班级加分奖励或个人物质奖励。

6.学生无意损坏的'酌情赔偿、不扣分,隐瞒不报的赔偿并扣分,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加倍扣分,对态度恶劣的,协同政教处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三章 办公室教师校产管理

第七条:以办公室为单位,公用教室划入年级管理,学校总务处与办公室负责人签订校产管理责任书。教师应成为学校校产管理的典范。学校总务处每学期对各办公室进行例行检查和抽查,检查结果列入办公室评优。

第八条:办公室教师校产管理的具体内容:

1.办公室负责人是办公室校产管理的责任人。校产每学年一登记。

2.加强责任意识,爱护并妥善保管好电脑、电脑桌、办公桌、节约用水、用电、用纸,下班前及时关闭电脑、取暖器、饮水机等电器。

3.办公桌、椅、统一配臵,不得随意搬动,教师借用的体育器材、实验器材、图书资料、生活用品等及时归回。

4.教师损坏学校财产或因失职造成失窃或不明丢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上报校长室。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学校财产私自借给他人,如需出借,应经学校同意,并到总务处办理出借手续。物品借用一般不超过10天,特殊用途一般不超过半年,半年以上未归还者,视为丢失,由出借人负责追回或赔偿。

6.任何人不得将学校财产私自占为己有,假期间,贵重财产(如电脑)应由学校总务处统一保管。

第四章 租、借户校产管理

第九条:租、借户指承租学校店面租户,借用学校场馆、教室的租借户,其属校方财产的应纳入我校校产管理细则。服从总务处统一管理。

第十条:总务处会同租、借户在出租、出借前进行校产清点和登记,租借到期前十天进行校产核查。签订校产责任书(校产清单)后办理租、借合同。

第十一条:租借期间,校产损坏,按规定赔偿。租借户不得更改、破坏房屋结构。

工作管理制度14

1 总则

1.1 保守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是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增强各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的观念,更好地贯彻国家法,为保障改革开放和企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1.2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公司成立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

1.3 公司密级分为三级,即绝密、、秘密。

1.4 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既能保守国家和企业商业秘密又便于生产经营”的方针。

2 管理职责

2.1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

2.2 确定公司重点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规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实施和贯彻。

2.3 对全体员工及其出国人员进行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2.4 负责对工作的安排、指导和检查,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总结经验。

2.5 负责对失、泄密事件的调查、处理,严重事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 工作的原则

3.1 确保党和国家的安全,为经济工作服务。

3.2 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3.3 严格划分围,严格划分密级。

3.4 严格管理事项。

4 工作的围

4.1 上级下达或公司形成的带有密级字样及指定阅读围的文件、电报资料、党刊物、科技情报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项。

4.2 公司控数据、统计报表及文件资料。

4.3 属于国际、国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及相应的数据、报告、论文等。

4.4 党、政重要会议的记录,重要的印信及技术、人事、文件、保卫、财务档案。

4.5 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员、参观线路、介绍材料、会议记录及双方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

工作管理制度15

1、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指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的`工种,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焊工、爆破工、压接工、测工、高空作业人员、吊车司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

2、承包商应在施工前,将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或操作人员相关证书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备案。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审查符合要求后,批准其上岗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

4、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与报审备案的人员相符,施工管理、策划、操作质量情况是否满足要求,发现问题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时整改。对产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监理有权提出撤换。

5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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